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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
关于表彰第十一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
标兵个人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0年5 月12日)
 
2010-05-17 本文访问次数:765
 

职业道德字[2010]1号

    为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国总工会、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工业和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国务院纠风办组织开展了第十一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经推荐、审核公示和群众投票、评委评选等程序,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三分公司等20个单位荣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称号;王秀红等20名同志荣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称号;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等44个单位荣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称号;熊璋等 42名同志荣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2009年是充满挑战的一年。广大职工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树立了工人阶级的光辉形象,展现了中国工人的伟大品格,有力推动了公民道德建设和全社会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各地各部门要以这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创新职业道德建设载体,吸引更多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广大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勤奋学习,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踏实工作,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贡献力量!

    附件:第十一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本文附件: 127406250439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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